根据《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<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>的通知》(教职成﹝2021﹞4号)、《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<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(修订)>的通知》(桂教规范﹝2023﹞3号)要求,经系部考察、职能部门审核、院长办公会、党委会研究确定,入选我院2025年春季学期第四批共27家学生岗位实习单位公告如下(详见附件)。
附件:
广西南宁技师学院2025年春季学期第四批学生岗位实习单位.xlsx
广西南宁技师学院
2025年6月20日